1. 副院长职责:幼儿园运营,制定发展规划与管理制度;安全管理及师资团队建设;协调家长、塑造幼儿园品牌形象。
2. 主任职责:协助院长落实日常管理,班级管理及后勤保障;组织教师培训与活动策划,处理幼儿日常问题及家长沟通工作。
三、任职要求
1. 大专及以上学历,学前教育相关专业,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;副院长岗位需5年以上幼教管理经验,主任岗位需3年以上幼教或管理经验。
2. 熟悉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,具备科学的幼教理念与教学管理能力。
3. 善于沟通协调,有责任心与亲和力,能应对突发情况,热爱幼教事业。